如果我们在日本留学签证到期,但是如果重新办理签证时间又来不及,我们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就需要日本在留资格证明了,那么,我们要怎么办理日本在留资格和签证呢?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1.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
(1)所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a)
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PDF格式)
(b)
护照(c)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d)
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e)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在留资格种类,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留学1.留学调查表2.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 3.毕业证明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有时还会针对需要另行补充资料。
(1)手续费
200元
(2)审查所需天数
签证申请材料的审查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根据具体情况,有时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
(1)日本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处)
电话: 010-6532-2007
传真: 010-6532-9329
e-mail: ryoji@pk.mofa.go.jp
好了,说了,这么些希望对大家是有帮助的,最后希望大家签证顺利,留学顺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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