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是一个古老而现代化的城市,这里有着悠久的建筑和历史,有着美丽的自然风光,尤其是这里的园林建筑,更是让人沉醉,深刻的领会着古代建筑的美感,那么,来这里最好的旅行方式就是自己在这里自由的游览了。
那么现在很多人会选择自驾的旅行方式,但是自驾我们要考虑当地的交通管制和新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苏州的限行的最新消息吧!
1、外地车限行:无相关政策实施
2、尾号限行:无相关政策实施
3、高排放机动车限行:
(1)即将实施:
2018年12月1日起,每日7时至20时,禁止高排放汽车在苏虹路、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通达路、通湖路、尹丰路、东进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
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城北西路、苏虞张公路、阳澄湖西路、永方路、太阳路、星杭街闭合的区域内(不含上述道路和区域内国、省道和高速公路)通行。
2018年12月1日起,禁止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全市道路通行。
(2)现行规定:
自2011年12月1日起,每日7时至20时,全面禁止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苏州市区苏虹路、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
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312国道、苏虞张一级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闭合的区域内(不含上述道路和区域内的312国道)通行。对于闯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公安交警部门在查实后将处以100元罚款并扣3分的处罚。
4、货车限行:
(1)禁行车辆
①工程运输车辆:
指运输泥浆、沙石、水泥、砖石、混凝土、沥青、土方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自卸、罐式、特殊结构货车或专项作业车。
②专项作业车(不含工程运输车辆):
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如起重机、清障车、高空作业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广告车等车辆行驶证上车辆类型为专项作业车的车辆。
(2)禁行路段
①工程运输车辆禁行路段
禁止工程运输车辆在市区(指姑苏区、吴中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道路范围内通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允许通行,但明令禁行路段除外)。
因工程建设施工需要通行的,按规定备案登记后申领工程运输车辆专用通行证通行。
②专项作业车禁行路段
禁止专项作业车(不含工程运输车辆)在城北公路、阳澄路、阳澄湖大道、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木东公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金筑街、城北公路、
苏虞张公路、阳澄湖西路、永方路、华元西路、广济北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312国道除外)和城市快速路通行。
需要在城市快速路上进行专项作业的,可向城市快速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在禁行区域内进行专项作业的,按货运机动车要求申领通行证。
一、本通告所称高排放机动车是指:
(一)注册登记满15年,装用点燃式发动机(使用汽油燃料),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标准的小、微型汽油车;
(二)按照车辆结构应当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
二、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每日7时至20时,禁止高排放汽车在苏虹路、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通达路、通湖路、尹丰路、东进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友新路、
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城北西路、苏虞张公路、阳澄湖西路、永方路、太阳路、星杭街闭合的区域内(不含上述道路和区域内国、省道和高速公路)通行。
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禁止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全市道路通行。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本通告规定的限行区域设置禁止行驶标志,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高排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标志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上述限制通行区域设置高排放机动车自动识别系统。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五、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照本通告的规定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
如果大家来这里旅游,一定要先知道这里的交通的限行的相关知识,这样大家才好更方便的来这里旅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