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关于车辆限行方面信息也是比较严格的,济南的三轮车现在限行也开始限行了,限行路段在下面,小伙伴们在去的时候多注意一下,现在我们就一起去看看相关信息吧。
根据通告,济南市将在政策施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禁止机动三轮车和非机动三轮车在城市高架路、快速路、经十路(凤凰路至二环西路)、马鞍山路、龙奥北路、龙奥南路、旅游路(凤凰路至二环西路)、天成路、纬一路、千佛山南路,以及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右侧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通行。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禁行范围扩大至二环路以内及重点区域周边的道路。2020年8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内禁行三轮车。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此外,用于保障民生及公共服务的机动三(四)轮车,自通告施行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作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现有车辆规范管理措施,报市政府核准后方可上路行驶,但不得在三轮车禁行道路行驶。
从禁行车型上看,济南不仅将超标(非法)的三轮车列为禁行对象,即便是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法三轮车也在禁行之列,相较菏泽范围更广。从禁行路段来看,基本上市区主要路段都将禁行三轮车。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公布的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
通告施行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禁止机动三轮车和非机动三轮车在城市高架路、快速路、经十路(凤凰路至二环西路)、马鞍山路、龙奥北路、龙奥南路、旅游路(凤凰路至二环西路)、天成路、纬一路、千佛山南路,以及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右侧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通行。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禁行范围扩大至二环路以内及重点区域周边的道路。
2020年8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内禁行三轮车。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同时,实施过渡期措施。对用于保障民生及公共服务的机动三(四)轮车给予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现有车辆规范管理措施,报市政府核准后可上路行驶。但是,不得在三轮车禁行道路行驶。过渡期满后,对非法机动三(四)轮车一律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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