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不管是什么车都会有喇叭,除非是碰碰车,有喇叭其实初衷是好事,因为防止出现交通问题,互相鸣喇叭这样会减少很多冲突,但是目前来看,鸣喇叭反而增加了很多不好的影响,下面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说关于鸣喇叭之后是怎么处罚的。
2018年3月19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继续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
根据通告可知,深圳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的措施,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26日施行。
一、禁鸣时间、路段
每天0时至24时;
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二、例外情况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
只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不是执行紧急任务或交通畅通时不准使用。
三、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处500元罚款。
四、查处方式
1、鸣笛声纳抓拍设备
2、深圳执勤交警或铁骑
五、通告有效期
通告自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26日施行。
上一期通告有效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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