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朋友们都觉得在春节期间燃放烟火爆竹也非常有氛围感的事情,但在城市中燃放烟火爆竹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哪些今年春节期间成都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有哪些呢?
根据问政四川平台中,成都市公安局回复网友消息: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目前,2022年12月29日零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暂未解除,根据相关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大邑县实际管辖区域(晋原街道、青霞街道、沙渠街道、安仁镇、王泗镇、新场镇、悦来镇、鹤鸣镇、出江镇、花水湾镇、西岭镇)为全面禁止燃放区,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金堂县行政管辖区域内(赵镇街道、淮口街道、竹篙镇、栖贤街道、官仓街道、高板街道、白果街道、转龙镇、五凤镇、福兴镇、赵家镇、金龙镇、三溪镇、土桥镇、又新镇、云合镇)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邛崃市行政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政策自2022年1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崇州市实际管辖全域(崇阳街道、崇庆街道、羊马街道、大划街道、江源街道、三江街道、道明镇、观胜镇、怀远镇、街子镇、廖家镇、隆兴镇、文井江镇、元通镇、白头镇)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政策自2022年12月21日起施行。
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起,简阳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都江堰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21年12月25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函》(川污防坚办﹝2021﹞43号)以及当日全省重污染应急响应视频调度会,要求泸州市持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加强燃放管控。因此,目前泸州市主城区暂不开放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当前,全国各地为倡导文明新风,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营造健康、温馨、祥和、舒适的人居环境,不同程度不同范围不同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在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全域内及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主城区范围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据2022年11月18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内府规【2022】3号)规定:内江市辖区内采取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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