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措施实施对象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2021年省、市重点项目以及在岗生产建设人员。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25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六)。
1、措施实施对象和期限
本措施实施对象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2021年省、市重点项目以及在岗生产建设人员。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25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六)。
2、鼓励措施
2.1提前兑现有关政策。
对技术改造生产性设备补助、“专精特新”企业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类奖补资金等惠企政策,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提前组织申报、受理、审核,在春节前兑付到位。
对稳岗返还资金等惠企政策,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申报、受理、审核,提前兑付到位。
2.2发放生产生活补贴。
奖励须连续性生产停不得的工业企业。
产值较上年同期(1-2月)有增幅的,按增幅0-10%(含10%)、10-30%(含30%)、30%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可停可不停工业企业(省、市重点项目)不停产不停工。
对企业生产人员和项目建设人员,每人发放500元过年红包;
对企业未安排宿舍的非荆门籍留岗作业员工,给予每人500元房租补贴。
对企业(项目)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100元/人/天的补贴。
对企业(项目)实际缴纳的生产性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单个企业(项目)补贴最多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停工停产工业企业(省、市重点项目)早开工早生产。
对2月6日(正月初六)前返岗的企业(项目)外地务工人员,报销一次返荆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员工实际需求,开展包车接送服务。
2.3鼓励消费。
给予奖励支持。
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含限上大个体户),按行业和规模分别给予5-20万元奖励。
发放荆门消费券。
中心城区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发放消费券,鼓励市民消费。其中,市财政安排300万元,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分别安排300万、300万元、100万元。
其他县(市)可参照中心城区的标准制定消费券发放政策。
2.4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持续深入开展“进解促”活动,市领导、包联单位和项目秘书要在春节期间深入包联企业和重点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砂石、商混供应及企业生产用电、用气、供热、供水、用工等要素保障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进企入户送温暖”活动,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错峰举办“免费年夜饭”等活动,确保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3、保障机制
3.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本政策措施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具体抓,统筹安排好企业(项目)不停产不停工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市发改、商务、经信、财政等部门要迅速制定发布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市场主体知晓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各政策兑现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优化兑现流程,确保补贴资金快兑现、快发放。
3.2迅速调查摸底。各地、各部门要在2022年1月14日前,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摸清停不得企业、可停可不停企业(项目)及拟停产停工企业(项目)底数,动员可停可不停企业(项目)尽量不停产不停工、停产停工企业(项目)尽早开工。
3.3落实奖励资金。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各项奖补费用,按市区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其他县(市)由本级财政解决,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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